三、招生计划要求
(一)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发展特色、学科布局、学科建设、导师规模、科研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情况等诸多方面向各学院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学院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5月31日10点之前,如有学院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剩余计划进行二次调配。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各学院可在招生计划1.2-1.5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复试人数,具体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如有超过差额范围但总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的考生可自然进入该专业复试。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本学院生源情况和学科特点,及时合理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复试人数及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会计专硕(MPACC)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198分,英语≥44分,联考综合≥88分。
(四)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并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总分=100分)≥30分,专业课(总分=150)≥50分,单科(总分=300分)≥170分。
(五)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六)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录取。
(七)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四、复试形式及要求
(一)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 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本次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教育部研招网推荐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备用),综合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公布的时间为准,操作流程见后续公布的网络复试系统使用指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组织实施,审核结果需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签字确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学科)必须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等严格把关,尤其是招生学科有特定学历学位条件和学术水平的要求,必须按照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的要求逐一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面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如发现复试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6)还未毕业但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0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它情况: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拟录取新生的纸质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时间及要求
(一) 复试阶段时间安排:2020年5月18日---6月15日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可根据疫情发展及网络复试平台软件要求调整时间,但不可迟于六月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初步安排如下: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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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0日 |
测试面试网络平台 |
确保每名考生参与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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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16日 |
发布学校基本分数线及第一批复试名单、预调剂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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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17日 |
复试形式宣传培训(复试平台技术员和信息中心) |
分考生端、管理员端、考官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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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31日 |
完成第一批上线考生复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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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5日 |
分批次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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