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日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学术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经济学综合。
2.会计、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3.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税务专业基础。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详细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等请见《初试目录》、《准考证》。
(四)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本院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科目:
1.学术型:
财政学:专业(笔试、面试) 外国语(面试) 经济学综合(面试)
会计学:专业(笔试、面试) 外国语(面试) 经济学综合(面试)
2.专业型:
会计: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专业(笔试、面试) 外国语(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
审计: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
税务: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复试时还须加考专业、专业基础两门科目(笔试)。
六、初试目录、招生人数及代码


注:1.各专业名额均含推荐免试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其中推免生不超过招生人数的 50%。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名额分配:财政学 5人、会计学 4 人、审计 6 人、会计 7 人、税务 4 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事项详见本院《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简章》。
2.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上年度国家计划招生规模,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 2019 年上级最终下达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3.2019 年(非全日制)攻读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笔试科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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