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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21贵州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2-20 09:49:07| 来源:贵州党建云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法院、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地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空缺职位补录

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开展空缺职位补录工作。补录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具体见空缺职位补录公告。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适时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1-86823635、86824280、86826549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贵州省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6)。

监督举报电话:

0851-85892775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3.贵州省66个脱贫县名单

4.贵州省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5.贵州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6.贵州省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贵州省公务员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19日


原标题: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gzzzb.gov.cn/cmsFront/contentFront/105000/1160/1613735210643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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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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