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我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职位匹配度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监督工作
统一公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6269198。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各位报考者周知。
附件:
1.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20年12月17日
原标题: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756951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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