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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藏日喀则市公务员考试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告(15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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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2020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采取定编定岗方式。经自治区编办和市编办审核同意,计划考录15名公务员。其中: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2名、乡镇级职位公务员13名。(详见附件)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取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并由自治区教育部门确认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符合我区考录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乡村振兴专干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西藏英烈子女。

3.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

(三)其他符合自治区、各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2002年3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 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各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招考计划。

(四)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乡村振兴专干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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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yj4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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