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检察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在地(市、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发表过作品者优先,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年来所发表作品;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报名时需提供体检证明材料;
6、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咸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2名,主要从事文字综合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31日17:00截止。报名地点为咸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名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9日上午10:00,地点在检察院。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3、面试时间请考生关注网站、微信信息。
4、以笔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安排将在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检察院网(网址:)及咸丰检察微信(微信号:xfjcwx)公布。
6、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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