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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考比例。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综合成绩60分以上)。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5:1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岗位“临床医师医技1”空缺出的名额划转到岗位“临床医师2”)。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一周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第三阶段: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形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2位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管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应聘介绍信)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委托专业机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市外专家担任,不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第四阶段: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由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第五阶段: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按程序批复。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按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包含试用期)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
六、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要制定应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招聘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重大舆情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
咨询电话:1873597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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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原标题:运城市河津市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1/12/11/1218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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