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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卫健系统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5]38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60名、县中医医院招聘39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7名、乡镇(中心)卫生院招聘11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72名(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名称、招聘计划及条件详见《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指拒绝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发布、衡东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8:00—9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34-5233362(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3.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者,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4.报名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5.报名注意事项。具备《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相应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相应的职称证。
(3)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名信息。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虽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显示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显示"不通过"的,可以向衡东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咨询"不通过"的原因,也可以根据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提示第一时间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7日8:00至10月19日18:00期间自行从"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岗位代码为109、112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岗位代码为101-108、110、111、113—207的招聘岗位只进行笔试。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除外)、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内容:各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2.面试
岗位代码为109、112的招聘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
(4)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3.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代码为101—108、110、111、113—207需要查分的考生(考生不可委托他人),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天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县卫健局政工人事股208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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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7日 -15日 | |
| 2月08日 -16日 | |
| 1月30日 -2月15日 | |
| 2月10日 -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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