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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处方开具剂量要求考点总结进入阅读模式

2021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处方开具剂量要求考点总结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6-09 16:59:10| 来源:中公卫生人才网 于婷婷

《卫生法规》中关于处方开具剂量要求的考试内容比较琐碎,同学们记忆起来容易混淆,为了方便大家记忆,小编针对一些知识点,给大家做了整理,供大家复习参考。

 

处方

药品

剂量

门诊

一般药品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

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特殊药品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注 射剂

每张处方、其他剂型、控缓释制剂开具剂量依次为:不得超过1次、3日、7日常用量

为门(急)诊癌症和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其他剂型、控缓释制剂开具剂量依次为:不得超过3日、7日、15常用量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

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常用量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

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住院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常用量

 

《卫生法规》的相关知识在考试中比较简单,但记忆内容比较多,容易混淆,希望通过以上的总结能够帮助同学们更好的掌握。另外,同学们在答题的时候需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也要做到认真审题,防止自己犯错误。祝愿同学们考试顺利!

(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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