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要学习护士条例,就先了解一下它的概况。护士条例的立法目的是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具体实施时间:2008年5月12日。中公教育的医考专家就护士条例进行了相关知识点的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进行复习。
首先我们来看一道考题:
【单选题】关于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C.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D.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E.无遗传病、传染病病史
【答案】E。
1.护士执业注册条件: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执业权利:
(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护士执业义务:
(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4)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以上就是关于护士条例的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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