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生活中可能都会碰到或听过一些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的事件,其实这些事件与我们息息相关。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关于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
简而言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比如:今年的新冠疫情、幼儿园孩子集体中毒事件等。这些事件不论对当事者来说,还是对社会、国家来说都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所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国家在2003年5月9日公布并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为原则。下面给大家总结一下条例中需要我们重要学习的内容:
第一:对于不同的突发事件我们的处理方法会有所不同,因此根据突发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进行预警。
第二: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们要进行报告与信息发布,着重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报告时间,这个至关重要。例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而信息发布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其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三:接下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就要发挥它的作用了。首先,要建立应急预案;其次,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最后,启动应急预案,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第四:我们还应强调相关部门的职责,可以从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医疗相关机构这几个方面去着手。
第五:对于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也是非常关键的,对于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实行奖励,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于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因此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实行发放抚恤和补助;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实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第六:最后,面对一些不良行为我们也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等进行处罚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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