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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永定区妇幼保健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以及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2021年永定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7日至2002年5月1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考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查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5月 28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永定区妇幼保健院小会议室(门诊大楼1109室)
4.报名咨询电话: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44-22222187
5.报名流程: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永定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1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其余两张粘贴在报名表背面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所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报、多报或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凡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成功的考生,须于2021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8:00-12:00至下午2:30-5:30到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门诊大楼1012室)凭个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签订《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凭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按时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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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 -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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