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龈炎指妇女在妊娠期间,由于女性激素水平升高,原有的牙龈慢性炎症加重,使牙龈肿胀或形成的龈瘤样的改变,分娩后病损可自行减轻或消退。
菌斑微生物仍然是妊娠期龈炎的直接病因。妊娠期的妇女若不注意维护口腔卫生,致使牙菌斑、牙石在龈缘附近堆积,易引发牙龈炎症,若同时有食物嵌塞和不良修复体存在,更易加重牙龈的炎症。
需要注意的是,妊娠不是引起牙龈炎的直接原因,如果没有菌斑的存在,妊娠并不会引起牙龈的炎症。妊娠期龈炎的发生,只是由于妊娠时性激素水平的改变,牙龈对局部刺激的反应增强,使原有的牙龈慢性炎症加重或改变了特性。牙龈是女性激素的靶组织,妊娠时血液中的女性激素(特别是黄体酮)水平增高,妊娠6个月以后可达平时的10倍,这使牙龈毛细血管扩张充血,血管通透性增加,炎症细胞和液体渗出增加,加重了牙菌斑所引起的炎症反应。
妊娠期龈炎的主要致病菌是中间普氏菌。中间普氏菌明显增多而成为龈下优势菌,该菌的数量、比例及妊娠期龈炎的临床症状随妊娠月份以及血中黄体酮水平的升高而变化;分娩后,中间普氏菌的数量降至妊娠期前水平,临床症状也随之减轻或消失。
妊娠期龈炎可表现为龈缘和牙龈乳头的炎症,也可表现为一个或多个牙龈乳头呈瘤样肥大。患者一般在妊娠前即有不同程度的慢性龈炎,从妊娠2-3个月后开始出现明显症状,至8个月时达到高峰,临床表现与血中黄体酮水平的升高相关联。分娩后约2个月时,龈炎可减轻至妊娠前水平。
妊娠期龈炎会有一种特别的表现,“妊娠期龈瘤(孕瘤)”—发生于单个牙的牙龈乳头,前牙(尤其是下前牙)唇侧龈乳头较多见。通常始发于妊娠第3个月,迅速增大,质地松软,极易出血。瘤体常呈扁圆形向近远中扩延,有的呈小的分叶状,有蒂或无蒂。如果已经妨碍进食,则可在彻底清除局部刺激因素后考虑手术切除。手术时机应尽量选择在妊娠期的4-6个月内,以免引起流产或早产。
妊娠期龈炎的治疗原则和慢性龈炎相似,应注意的是尽量避免使用全身药物治疗,以免影响胎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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