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的组织与标准。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递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专项招聘的拟聘人员,在石首市政府门户网、今日石首、石首先锋等媒体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举报和没有其他异常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防疫要求
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严格按照当前市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关于公共活动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排查、考场与食宿场所等公共区域消毒防护、卫生检疫等工作,严防严控,确保考试期间及后续录用过程中的公共卫生安全。
附件:1.石首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0年石首市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原标题:石首市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ishou.gov.cn/ssxwzx/zxgg/202006/t20200603_4895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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