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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9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0.143.11:8001/wsb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X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6:00—3月30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3月25日—3月31日的9:00-16:00。
6、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3月25日—4月1日的9:00-16:00。
7、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3月25日9:00—4月2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请在3月30日16: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9、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4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人社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1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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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4日 -22日 | |
| 2月17日 -27日 | |
| 2月17日 -24日 | |
| 2月15日 -25日 | |
| 2月16日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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