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卫生人才网为大家带来卫生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护士条例》护士的合法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卫生人才考试。
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其中护士条例中护士的合法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的相关考题在考试中也经常出现,掌握这一知识点能帮助我们迅速准确的做题。首先我们看一道题目:
1.【单选题】以下属于护士义务的是( )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B.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C.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
D.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答案】C。
可以看出,这一类型的考题都是以直接提问的方式出现,不会拐弯抹角,所以只要掌握知识点的具体内容,就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知识点梳理:
| 护士的合法权利 | 护士应承担的义务 |
| 1、能享受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 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
| 2、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 2、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
| 3、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 3、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医疗机构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
| 4、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4、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
| 5、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中公卫生人才招聘考试网帮助大家梳理了关于护士的合法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知识点相关考点,希望帮助广大考生巩固知识,以便大家更好的复习和记忆、了解考试题型,顺利的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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