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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责任保险合同-商法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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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14:52:23| 来源:医疗卫生人才网

中公卫生人才网整理法律知识-商法之责任保险合同,希望对您备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所帮助!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所以又称为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因为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所受到的利益减损,而且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使受害者获得及时的赔偿。

责任保险合同,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以责任保险发生效力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自愿责任保险和强制责任保险。法律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的责任保险是强制责任保险,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航空运输险等。以责任保险承保的范围和对象予以划分,可以分为企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以责任保险承保的险别予以划分,可以分为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轮船旅客法定责任保险、矿山爆破作业责任保险等。

以上是中公卫生人才网整理的商法之责任保险合同,更多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请关注中公卫生人才网公共基础知识栏目!

(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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