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按破格条件报考相应资格的人员,其业绩、贡献和荣誉均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不得重复使用。
(3)在聘任卫生(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提前2年报考;参加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报考。
(4)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5)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援外医疗队员援外期间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5月26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5月10日至5月27日。
(三)缴费时间
5月10日至5月2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6月10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8日至7月2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报考卫生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中医药专业的人员,点击“2021年度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5.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6.所有报考人员须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100-300KB,复印件无效)。
7.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核查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我市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核验工作由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科)组织进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蜡街105号,电话:0833-2495859),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合格证明领取
合格证书在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科)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写填涂的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点击下载>>>
2021年度乐山市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2021年度乐山市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电子发票打印流程.docx
2021年度乐山市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docx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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