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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2018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湖北省十堰市2018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01-30 11:04:44| 来源:

湖北省十堰市2018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已经开始了,大家一定都想知道现场审核的时间与地点,中公医考网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仔细阅读:

各县市区卫计局,各报名点: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8〕6号)及《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鄂医考发[2018]号),为做好十堰市201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现就十堰市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01号)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24时;

(二)报名点网上预审时间:1月21日-1月26日。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间:1月27日-2月9日

(四)考点资格审核时间:2月26日-3月5日

(五)考区资格审核时间:3月5日-3月25日

二、报名审核程序

(一)个人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以下简称“国网”)和湖北考区医师资格个人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省网”)上进行报名。

1、考生登陆国网进行网上报名,考区选择“湖北”提交国网信息后,直接链入省网。考生应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未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省网与国网自动进行信息比对,并验证信息真实性,比对结果在省网上显示。考生应及时查看,并根据提示对填报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改,确保两网报名数据和信息一致。

3、完成网上操作后返回国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报名点网上预审

2018年起开展报名点网上预审工作,各报名点网上预审时间:1月21日-1月26日。

1、批量审核图片。报名点登陆省网批量审核考生上传的毕业证,学历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图片信息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

2、审核两网信息。报名点登陆省网审核考生相关证件材料、填报信息、试用期考核证明等,并录入预审意见。

报名点须根据试用机构采集和报送的考核证明信息和材料,核实考生试用岗位、试用时间、试用机构、带教老师等情况。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的,须核实其工作单位是否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三)预审通知

考生于1月21日至2月8日登陆省网查看预审实时结果,根据提示内容对省网错误信息进行修改。预审意见为“通过”的考生,打印《湖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网上预审通知单》(以下简称《预审通知单》)。

注:个人网报结束(1月20日24点)后,考生不能对国网信息进行修改。国网信息有误的,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对其进行修改。

(四)现场确认

考生持报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预审通知单》到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十堰市各报名点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1)。

1、核验考生身份、现场确认。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考生身份。登陆国网和省网录入现场确认意见,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考生签字确认、缴费。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并签字确认,缴费后报名成功。

注:根据国家医考办《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8〕6号)文件要求:“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

(五)考点资格审核。十堰考点于2月26日-3月5日登录省网、国网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并提交考点审核意见。

(六)考区资格审核。考区根据要求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四、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考生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二类是报名点留存的纸质材料;三类是报名点报送至考点的纸质材料。考生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毕业证书,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需上传毕业证及学位证。

3.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

(1)以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网上验证报告”),否则不得报考。全日制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的网上验证报告。网上验证报告有效期需保证两个月及以上。

(2)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毕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提交《学校在校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2)。并于2018年8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以湖北省中专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中职学历查询证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4)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一些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

(5)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二)各报名点留存的纸质材料(以下材料需原件)

1、国网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省网报名成功后打印的《预审通知单》;

3、考生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参加短线医学专业(院前急救、儿科)加试考生提供的《201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3);

5、部队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团级以上有关学历、试用期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6、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湖北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平台上打印并由试用机构盖章)。

7、试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考生较多的单位,可统一提供一份)。

8、试用医疗机构提供的本机构《报考2018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考生汇总表》,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点报送至考点的纸质材料

1、报名点在国网下载生成《2018年度报名点考生一览表》,报名点盖章;

2、《2018年度报名点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人员汇总表》,报名点盖章;

3、2018年起,十堰考点不再留存各报名点提交的纸质报考资料,由各报名点自行存档。

点击下载:十堰市各报名点联系方式一览表

重要推荐:2018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汇总

(责任编辑:黄明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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