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
资格

药师
资格

卫生
职称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学考试 > 中医执业医师/助理 > 备考资料 > 西医及临床医学 > 卫生法规 >

关于禁止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规定进入阅读模式

关于禁止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规定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8-08 16:45:29| 来源:中公医考网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1、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2、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3、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勾搭小编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zgysks

执业医师考试交流QQ群 623205792

2017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辅导面授课程班招生中!

(责任编辑:李珍)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6-906-10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kefu@off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