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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进入阅读模式

处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7-26 11:44:37| 来源:
相信有关处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是大家比较好奇的内容,中公医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3.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4.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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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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