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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09:49:55|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

(十一)非普通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十二)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在本人所报考职位录用公示前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如期毕业但因助学贷款未能还清暂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人报考职位录用公示前须提交助学贷款证明及毕业证明,并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及时向报考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2015年、2016年经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十三)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四)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

(十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人员计划项目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提并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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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丽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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