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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司法局机关2012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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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15:27:21| 来源:新疆兵团人事人才网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

3.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及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位报考条件:

⑴主任科员职位:现任乡科级正职或主任科员职务,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⑵副主任科员职位:现任乡科级副职或副主任科员职务,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达不到一定比例的,经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将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一定比例的,经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

(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四)兵团司法局综合报考者开始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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