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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消防用水量的计算
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计算,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取最大者。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建筑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m⊃3;);
V1:室外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m⊃3;);
V2: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m⊃3;);
q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t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n: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外水灭火系统数量;
q2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t2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m: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水灭火系统数量。
提示:
1.各系统设计流量应按搁系统的技术规范确定,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可查表确定。
2.按不同功能区分别确定同时开启的系统,并计算水量,取不同功能区用水量最大者作为消防用水量。
条文说明:
系统规定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总用水量的计算方法。当为2次火灾时,应根据本规范3.1.1条的要求分别计算确定。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室外用水同时与室内用水开启使用,消防用水量为二者之和。当一个系统防护多个建筑或构筑物时,需要以各建筑或构筑物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最大者为消防系统的用水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最大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最大用水量的叠加。
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或防护区的消防用水量为消火栓用水、自动灭火用水、水幕或冷却分隔用水之和(三者同时开启)。当室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时,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消火栓最大用水量、自动灭火最大用水量、防火分隔或冷却最大用水量的叠加。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区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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