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确定考察人选。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选调生类别、报考地区以及资格考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最低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于2021年2月前后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公布。其中,本科、硕士选调生考察人选名单按报考地区选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名单。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于2021年3月至4月前后到高校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组织体检。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组织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考生须准备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表用),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察人选资格考试成绩、考察、体检、资格审查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省委组织部委托相关高校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点击查看>>>2021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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