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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11:26:05| 来源: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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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提供了选调生报考指导,考生在复习备考期间需要多多的关注选调生考试有哪些新政策,熟悉选调生考试的政策方针。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化妆品卫生标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六)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疗器械。

(八)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和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二)人事与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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