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8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通知)
1.资格复审。各州(市)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证明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岗位所属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办法由各州(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各州(市)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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