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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庐江县发改委将拟引进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六)聘用
1.被确定引进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单位相关科室见习,见习期内享受见习生待遇(2000元/月),待取得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后(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个人档案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转入),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在聘期间,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我县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具体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高校引进急需人才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详见庐江先锋网http://www.ljxf.gov.cn/show/?29847.html)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单位岗位职数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六、防疫要求
1.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提前申领“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参加考试进入相关场所前需进行体温检测(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且身体无异常状况者方可进入。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试前14天有合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
4.省外来肥的考生施行“两次核酸检测”的防疫举措,即考生需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肥后、考试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的;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笔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经驻考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研判后,方可进入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7.考生在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要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外应全程佩戴。
8.笔试、面试当天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抵达考点,为避免考生进入考点时扫码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仅限考试前两天内)在庐江县境内的公共场所自行扫描健康码,并将扫码情况截屏保存在本人手机内。考试当天,考生凭“绿码”截屏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的,可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9.备考期间考生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10.所有考生都必须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其它
(一)咨询电话。
0551-87322191(县发改委)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0551-87328645(县人才办)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三)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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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原标题:合肥市庐江县发改委2022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jxf.gov.cn/show/?30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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