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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及培训等工作;承担“三条控制线”划定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所需的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估、预警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学术交流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7号。
(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监测评价和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等工作;承担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和卫星数据接收、处理、分发、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数据集成整合、数据库及一张图建设更新维护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评估核算、规划和负债表编制等技术保障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36号。
(三)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中心(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耕地质量及价值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土地转征供、开发区土地利用、土地收储等动态监测和利用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承担土地科技创新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四)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中央委托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和争议调处等工作;承担全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和部省两级信息汇交工作;承担全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印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五)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省地质环境、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全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气矿产资源的监测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和服务;为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六)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黑龙江省地质博物馆)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省成果、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保管、编研工作并提供社会化服务;承担全省自然资源实物标本的采集、保护、研究工作,向社会提供展出、科普和教学服务;承担机关档案管理的辅助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57名。其中: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25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专业技术岗位23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业技术岗位4名、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专业技术岗位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面向统招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不限身份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在有效注册期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同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经历等期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人才服务专业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
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有关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12月6日9时至12月10日17时期间以邮件方式报名。12月10日17时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截图并妥善保管邮件发送成功的回执。
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发送到报考的单位。
(1)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联系人:胡科长,联系电话:0451-51061515。电子信箱:10991520@qq.com,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
(2)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451-87510412。电子邮箱:hljsqdyrsk@163.com ,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
(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中心。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451-55603882。电子邮箱:654295391@qq.com,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
(4)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曲科长,联系电话:0451-55603958。电子信箱:372727773@qq.com,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
(5)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联系人:杨科长,联系电话:0451-55603132。电子信箱:37402252@qq.com,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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