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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夏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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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2021年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人,招聘岗位为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2021年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面试办法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izuishan.gov.cn/)以及石嘴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izuishan.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7月27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件),2张近期蓝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2021年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至自主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地址:石嘴山市科技信息大楼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0326室);

对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与往届毕业生一同纳入面试,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

2.资格审查: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政务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面试:面试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将提前在石嘴山市政务服务网发布公告,笔试前20名的人员进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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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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