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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鞍山立山区事业编公告发布,点击查看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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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14:42:53| 来源:辽宁中公教育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2021辽宁鞍山市立山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95人,其中综合岗位63名,教师岗位25名,公共卫生岗位7名,人员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00时至2021年6月21日24:00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 6月15日(含)至2003年 6月 1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 6月 15日(含)以后出生〕(除教师岗位外)。教师岗位要求年龄均为35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立山区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应于2021年6月15日(含)前取得。教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应于2021年8月31日(含)前取得,任教学科应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招考职位明确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招考职位明确仅限退役士兵报考的,需要出具《退伍证》,如《退伍证》丢失,需出具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9.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0. 招聘岗位要求“会计、文字、速录等相关工作经历”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11.招考职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学位是依据证书上的专业授予的),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1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021辽宁鞍山市立山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入口

(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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