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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资讯
| 2021河北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2名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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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重要时间节点和内容
| 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信息汇总 | ||
| 2021河北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 报名时间 | 2021年4月12日--4月17日(上午9:00—17:00) |
| 报名流程 | 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流程 | |
| 缴费时间 | 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缴费时间:4月12日至4月18日 | |
| 报名时间 | 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4月12日至4月17日 | |
| 笔试时间 | 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5月22日 | |
| 笔试内容 |
教师岗: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岗: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岗: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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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备考指导
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说明: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1年4月12日。
以上内容节选自《唐山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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