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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什么时候发布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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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6 15:26:39|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招聘网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区直各招聘单位须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拟于2020年9月中旬。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后,由区人社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报考村党组织书记的岗位,需要提供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3年的证明材料、乡党委审核推荐材料、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区人社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按面试公告的时间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0年9月下旬。

6.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7.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区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合格成绩都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高分者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高分者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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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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