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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安顺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5人简章(9月16日-18日报名)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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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16:36:03|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点击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六、考试

本次考试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具体说明详见附件4。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分值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星期六)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大纲可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一级分类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安顺市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面试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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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sydw_gz)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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