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岗位除外)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关知识和技能,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笔试内容:(A)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B)高中教师:本县现行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相对应学科教材内容。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成绩查询见公告要求。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未位入围人员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公布后,面试人员缺考不予递补。
2、评委组成:评委由7名组成。
3、评分方法: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方式及面试分值:
(1)县科局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岗位同县直相关岗位一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取口述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按5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其它事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其它:体检合格名单公布前按规定递补,公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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