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选调岗位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也只有1人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当天面试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则没有体检资格。
②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③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设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外地交流产生),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后宣布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网站公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选调资格。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拟调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拟调的,办理拟调手续,试用期一年;对反映有影响拟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拟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四、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拟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拟调资格,已拟调人员解除人事关系,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