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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岳塘区公开招聘区直和卫生事业单位25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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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8 09:39:56| 来源:湘潭人事考试网

六、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同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岳塘区政府网站和岳塘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3.聘用。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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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sydw_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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