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卫生系统将于今年3-4月份公开招聘239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系统,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工作人员239名(其中研究生学历71名、本科学历82名、大专学历48名、乡村医生30名、随军家属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上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花都区户口的2012年、2013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医学成人学历教育除外);
4、列入花都区2013年随军家属安置计划,且随军前从事医药卫生、护理(助产)工作并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