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天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暂定2013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计分:面试得分=(所有评委评分之和-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评委人数-2)。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得分公布:面试得分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五)加分
外县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加分:
1、外县乡镇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报考我县乡镇机关,有3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加1分,5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加2分;
2、有一周年以上中层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加1分;
3、其他加分情况详见《职位表》;
4、各项加分之和最多不得超过2分。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加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于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
参加体检人员在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考察组由组织人社部门及遴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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