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信息 > 证书领取 >

2020年盐城市大丰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领取时间进入阅读模式

2020年盐城市大丰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4-22 19:42:47|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点此预约)

中级会计证

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报名点和证书领取地点一致”的原则,前往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证书,凡在大丰区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一律到大丰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31日(工作日),逾期责任自负。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一)初级考生

初级证书发放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具体要求请参阅盐城市财政局网站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中级考生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领证地点:

大丰区:83527992,68853572,健康东路48号大丰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四、其他事项:

本人领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被代领人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财政局在资格审核和发放证书时,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取消考试成绩。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

大丰区财政局

原标题: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afeng.gov.cn/art/2021/1/19/art_20419_3477690.html

(责任编辑:张凤娇)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