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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财产转让所得进入阅读模式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财产转让所得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3-24 15:42:48| 来源:中公财经

参加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伙伴们看过来,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知识点讲解,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基础考点之财产转让所得,帮助小伙伴们高效备考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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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财产转让所得

1.税率:20%。

2.计税方法:按月或者按次计征。

3.计税依据:

转让财产收入-原值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5.税收优惠政策:

①“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责任编辑:张凤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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