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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入阅读模式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3-22 11:01:13| 来源:中公财经

参加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伙伴们看过来,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知识点讲解,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基础考点之个人所得税税目—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帮助小伙伴们高效备考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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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目—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1.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偿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3.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z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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