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公告之日起,联合开展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含2019、2020年两年合并全科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抚州考区中级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工作年限。
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查看报名记录”—登录—“中级资格审查”—按要求补充上传相关材料—提交
全科合格的考生,按规定上传以下材料(考试报名时已上传了完整资料的考生不用重复上传):
1、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栏。上传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栏。
(1)上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还需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 http //www.chsi. com cn) ;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原件(网址 http: / / renzheng . cscse . edu cn );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入学通知、学业成绩、学籍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3、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栏。具有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上传中级资格证书原件。
4、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材料栏。上传写明入职时间、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书或工资表。
5、完成继续教育截图栏。上传2016年至2018年按规定完成当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材料(如继续教育合格证或本人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中反映完成继续教育的、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的截图等);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尽可能的上传相关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资料。
6、工作(学籍、居住地)属地的材料栏。上传以下材料之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证明、工作证、学生证、居住证或房产证等。
7、其他栏。由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认定的其他资料。
1、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794-8236911
2、抚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电话:0794-8222363
考生应如实上传个人的信息资料。对上传审查资料时弄虚作假、伪造个人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审查资格,将失信情况记入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不会颁发中级资格证书,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审查时间之前上传好相关审查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原标题:关于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全科合格考生(抚州考区)资格审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j.jxfz.gov.cn/art/2020/10/29/art_3019_3570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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