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初级会计职称 > 备考资料 > 经济法基础 >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进入阅读模式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税目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10-15 11:47:13| 来源:中公财经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点击预约>>>2021初级会计报名预约入口

“工资、薪金所得”税目

一、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所得项目 是否按工资薪金纳税
特殊所得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不征税)
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
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保险与年金 保险 三险一金 免税
失业保险缴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
三险一金外的其他保险
企业年金 缴纳时,超过工资4%的部分
领取时
离开工作岗位所得 辞退补偿一次性收入
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 免税
其他补贴、奖金、实物
再就业、再任职收入
特殊职业 “兼职”律师,按月计算不扣生计费,自行申报时扣除
科研奖励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 √(减半计入)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暂无。

第一次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不要怕~中公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备考经验”,各位考生一起和中公财经小编来看看前辈们的备考经验吧!以上就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的相关内容。2021年初级考试时间已延期,但是各位考生也千万不要因为考试时间的延期,而对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放松警惕。

(责任编辑:gmy58618)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