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买的新房,开发商交房时,没有立马开全款发票,要等全部业主收房完后,才分批开票,是否合理合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在发票备注栏上列明合同约定面积、价格、房屋全价,同时注明“预收款,不作为产权交易凭据”。在开具发票次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预收款所开发票金额不在申报表附表(一)中反映。
在交房时,按所售不动产全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按规定申报纳税。
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涉税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新房开票
文章来源: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4def50c02234545aa2355b9c68bcd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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