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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税法》第十一章知识点:车船税的税收优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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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 18:46:02| 来源:中公财经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车船税的税收优惠

减免类型 具体内容
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
(1)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特定减免 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车船税的税收优惠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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