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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收入总额特殊收入确认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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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19:06:53| 来源:中公财经

我们的努力要有方向,要知道针对哪里!随着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的开始,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2020年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覆盖广怎么办?中公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收入总额特殊收入确认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实现。

【链接】增值税: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产品分成:分得产品的日期按产品公允价格确定收入实现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关注中公财经税务师考试网,我们会持续为大家更新相关信息,也可以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加入税务师考试交流群领取备考资料,和更多税务师考生们一起备战税务师考试。一起来看看2020年税务师备考通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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