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会计科目相关信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其详细内容,中公财经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财预〔202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根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现修订《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
财 政 部
2020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财预[2020]61号附件: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xls(文件下载地址:http://yss.mof.gov.cn/zhengceguizhang/202006/P0202006234180310362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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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修订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yss.mof.gov.cn/zhengceguizhang/202006/t20200622_3536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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