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点内容是: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实务热点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相关内容分享。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热点内容,可关注中公会计考试网“会计实操培训”,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标题: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4238383/content.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4月01日 -30日 | |
| 4月01日 -30日 | |
| 4月01日 -30日 | |
| 4月01日 -30日 | |
| 4月01日 -30日 |
04-06
03-30
03-16
03-04
03-03
03-03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