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会计实操 > 实务热点 >

【原创】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否视同销售?进入阅读模式

【原创】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否视同销售?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5-14 10:24:05| 来源:中公财经

自产货物视同销售

问: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比如自产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自产办公桌移送财务管理处使用,员工奖励是否视同销售?

答:(1)视同销售其实分为两种: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问题里的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出自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规定原文;

(2)自产的产品用于不动产的建设,增值税上不做视同销售;

(3)自产的办公桌移送财务管理处使用,这本身属于自产产品自用,没有流转过程,无需做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

(4)自产办公桌送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还是属于无偿赠送他人,还需要分辨其送给的全体员工,还是某一个员工。无论哪种情形,均需做视同销售处理,按照不含税售价为基数计算销项税。

以上内容看不够?↓↓↓这里还有相关内容哦~

(责任编辑:lcy77711)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